我國土壤修復市場空間逐步開啟

根據我們的測算,中國土壤修復的市場空間高達4.6萬億元。那么,土壤修復市場為何遲遲未開啟?阻礙土壤修復市場空間釋放的因素有哪些?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一起來看看,
現有政策法規缺乏系統性和可操作性
“土十條”出臺之前,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中針對土壤污染方面的立法比較薄弱,并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對土壤污染進行規范。目前涉及這一領域的規定散見于多部法律規章中,主要有《環境保護法》、《土地管理法》、《農業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和《土地復墾規定》等。然而,這部分涉及土壤污染防治的相關法律條款分散,缺乏系統性,大多數規定過于原則,缺乏可操作性。
尚未形成清晰的商業模式
由于土壤污染普遍存在污染現象不顯著、污染責任認定困難等特點,因此由污染責任方承擔治理成本的商業模式難以在我國的土壤修復行業順利實施。
環保專家預計,學習美國等發達國家,成立土壤修復超級基金將成為行業成熟的必然路徑,在破解資金瓶頸之后,土壤修復行業有望進入快速發展期。

我們梳理國際上土壤修復技術發展的主要歷程:
1)1980年以前,主要采取挖掘填埋、客土法、固化/穩定化、土壤氣相抽提、化學萃取等技術;
2)1980-2000年,主要采取隔離/維護/控制系統、淋洗、化學萃取、氧化還原、玻璃化、熱脫附等技術;
3)2000年以后,根據土壤污染特點,制定多種修復技術聯合的修復方案,特別是植物修復技術取得了重要進展。
然而我國土壤修復技術研究起步較晚,受制于區域發展不均衡性、土壤類型多樣性和污染類型復雜性等因素,我國土壤修復尚未形成統一的處理技術路徑,目前技術發展程度大約落后歐美發達國家15年左右。
以“土十條”為契機,土壤修復市場空間有望于“十三五”逐步開啟。2016年5月28日,《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土十條”)正式發布,同時國內首部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法規《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草案)》已經進入審議,湖北省將率先開展試點,為已完成并列入全國人大2017年立法計劃的《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擬稿)》投石探路。
富生源環保分析認為,“十三五”期間,伴隨著“土十條”、《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臺以及相關實施細則的逐步落實,土壤修復行業空缺已久的行業標準和監管體系將有效建立,長期處于被忽視狀態的土壤修復市場將開始逐步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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