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治理應有全局思維
這并非是“杞人憂天”。就拿污水處理來說,在對污水進行達標凈化處理的同時,污水處理廠也產生大量的副產品——污泥。雖然污水處理后可以達標排放,但是污水中的大多數污染物并沒有突然消失,而是被轉移到了污泥中。于是,這些污泥又成了新的污染源。如果不進行及時處理,污泥不僅會對空氣造成二次污染,而且會污染土壤,進而甚至污染地下水。因此,業內有種說法:“治水不治泥,等于未治水”,說明“治泥”也需要重視。
長期以來,由于政策方面的缺失,導致污水處理廠的污泥處理一直被忽視。年初發布的《中國污泥處理處置行業現狀分析與發展前景研究報告》顯示,按照規劃,“十二五”期間全國規劃建設污泥處理處置量總規模應達518萬噸/年;然而,截至2014年年底,全國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僅完成規劃目標的43.4%,即224.81萬噸/年,完成情況并不理想。
“土十條”發布后,土壤污染修復與治理日益引起全社會廣泛重視。土壤污染防治難度大、周期長、見效慢,甚至到目前都缺乏行之有效的修復技術。這更加提醒我們需要從源頭開始預防土壤污染,在“治水”的同時,也不能忘了“治泥”;不能將兩者割裂開來,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這樣的結果只能是污染物從水中轉移到了地下,最終我們仍需再次花費力氣進行土壤污染治理,造成二次投入和環境治理力量的浪費。
當前,污泥處理處置并不缺技術,更需要政策之“東風”。如餐廚垃圾生物質厭氧發酵制沼氣、循環流化床焚燒發電等資源化利用技術都已成為重要的處理處置手段,可以將污泥“變廢為寶”。近日,環保部與住建部聯合發布政策,將污泥處置納入到城鎮污水處理總量減排考核,今后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將面臨更為嚴格的監督。
但是光靠加強監管還不夠,要想實現污泥處理處置的綠色化、低碳化、無害化,還需出臺更強有力的產業扶持政策。比如,從“低碳”角度遴選適宜的主流技術,給予一定比例的補貼,對企業加快技術創新、加大研發力度是一種推動;此外,應扶持進行污泥資源化利用的產品生產,通過財稅政策優惠、優先納入政府采購品種序列等手段激發市場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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